绿色与可持续金融专业委员会旨在加强专业领域学习培训,提升绿色发展理念;强化与政府机构、上海同业、长三角区域交流,提升信息互通能力;开展相关领域调研,提升精准服务能力;持续推动上海金融业在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领域的创新引领,助力上海双碳发展目标的实现。
根据《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章程》和《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制定本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持续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和公会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本专业委员会工作;
二、充分发挥平台桥梁作用,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金融管理部门等的沟通交流;
三、协助支持推动绿色项目库的建设,配合建立并完善绿色项目库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助力政府加强绿色项目库的落地;
四、充分利用内外部平台,加强对绿色金融的研究力度;发挥专业优势,协助进行绿色金融体系研究及课程培训等工作,切实解决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五、根据区域发展的特点,研判绿色金融发展趋势,鼓励并支持会员单位探索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积极搭建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模式,并在形成具有代表性的项目基础上加以复制推广;
六、积极搭建政企校银之间的互动交流模式,做好信息共享,加强与有关外部单位的交流合作;
七、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绿色金融创新宣传;在会员单位中做好绿色金融实践案例和机制体制建设宣传,促进形成多方合作共识;
八、完成其他业务主管单位和公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