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章程》和《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制定本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坚持党的领导,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和公会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本专业委员会工作;
二、持续培育和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充分发挥平台桥梁作用,加强上海银行业与政府职能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宣传主管部门、主流新闻媒体、新媒体及社会组织等的沟通交流,提升行业美誉度;
三、塑造上海银行业良好的声誉形象,维护上海银行业良好声誉环境;
四、发挥行业新闻信息平台作用,紧扣主线主题,增强行业宣传、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注重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提升传播效能,向社会公众适时发出客观、公正、权威的声音,为上海银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努力建设“让人信赖,受人尊敬的上海银行业”;
五、协同推动舆情处置与风险防范,对上海银行业的不实报道,协助所涉及单位及时澄清;对行业重大舆情进行专题研究,协助公会拟定统一新闻口径,协同参与制定应对方案;
六、壮大行业宣传队伍,提高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技能,加强行业声誉风险管理培训,强化在舆情监测、风险评估和应对处置等领域的资源共享与协作,持续提升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和声誉风险管理能力;
七、完成业务主管单位和公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