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誉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旨在以建设、维护上海银行业良好声誉环境为根本任务,主动加强行业宣传,推动舆情协同处置,向社会公众适时发出客观、公正、权威的声音,对内夯实基础,对外拓展交流,进一步塑造推广良好的银行业品牌形象,为上海银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根据《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章程》和《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制定本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持续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和公会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本专业委员会工作;(二)充分发挥平台桥梁作用,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金融管理部门等的沟通交流;(三)以积极、有力推动上海银行业市场繁荣与事业发展为目标,以建设、维护上海银行业良好声誉环境为根本任务,以宣传、舆情工作为出发点,塑造上海银行业良好的声誉形象;(四)发挥行业新闻信息平台作用,增强行业热点宣传、信息主动发布和舆情引导,向社会公众适时发出客观、公正、权威的声音,为上海银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努力建设“让人信赖,受人尊敬的上海银行业”;(五)协力推动舆情处置,针对上海银行业的不实报道,协助所涉及单位及时澄清,对行业性重大舆情进行专题研究,协助公会拟定统一新闻口径,协同参与制定应对方案;(六)加强上海银行业与宣传主管部门、主流新闻媒体及政府相关部门的交流,提升行业美誉度;(七)加强行业声誉风险管理培训,提高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技能,强化在舆情监测、风险评估和应对处置等领域的资源共享,不断提升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和声誉风险管理能力;(八)完成业务主管单位和公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