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入退会审批流程的规定
根据《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章程》(以下简称“公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以下简称“公会”)入会和退会的审批流程作如下规定:
一、入会
根据“公会章程”的相关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其他经济组织向公会提交入会的书面申请后,审批流程为:
(一)秘书处受理初审
公会秘书处应根据“公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对符合入会条件的申请单位进行申请资料(公会入会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复印件等)的初审。
(二)会长办公会议审议
对初审通过的入会申请,公会秘书处提交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会长办公会议审议的材料主要包括:申请单位提交的公会入会申请表、公会入会初审表。
(三)理事会审定
根据会长办公会议规程,经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的申请单位,公会秘书处提交理事会审定,公会理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含通讯方式)。提交理事会审议的材料主要包括: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公会入会初审表,以及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意见。
根据“公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入会申请经三分之二(含)以上理事单位审议表决,该入会表决事项有效。
(四)通知申请单位
根据公会理事会审定结果,公会秘书处以公文通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即正式成为公会会员,同时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
二、退会
(一)根据“公会章程”的相关规定,会员单位要求退出本会的,需向公会提交退会的书面申请,审批流程为:
1.秘书处受理初审
公会秘书处应根据“公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公会退会申请表以及应缴纳的会费情况进行初审。同时,秘书处在10个工作日内拜访申请退会的单位,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听取意见。
2.报告监管部门
对经公会秘书处工作后仍申请退会的单位,秘书处应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上海银保监局。
3.提交会长办公会议审议
对申请退会的单位,公会秘书处提交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会长办公会议审议的材料主要包括:申请单位提交的公会退会申请表、公会退会初审表。
4.提交理事会审定
根据会长办公会议规程,经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的申请单位,公会秘书处提交理事会审定,公会理事会审议表决(含通讯方式)。提交理事会审议的材料主要包括:申请单位提交的公会退会申请表、公会退会初审表,以及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意见。
根据“公会章程”的相关规定,退会申请经三分之二(含)以上理事单位审议表决,该退会表决事项有效。
5.通知申请单位
根据公会理事会审定结果,公会秘书处以公文通知申请单位,存在欠缴会费的单位,应在退会前及时予以补缴。
(二)根据“公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会员单位持有的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批准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营业执照》被撤销、撤回、吊销的,其会员资格自上述证照被撤销、撤回、吊销之日起自动终止,公会秘书处向会长办公会议并理事会报告。
(三)根据“公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会员单位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公会秘书处向会长办公会议报告,经会长办公会议审议,理事会审定,会员大会决议取消其会员资格。
(四)根据“公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对违反本会章程的,公会秘书处在出现情形后的10个工作日内拜访会员单位,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听取意见。仍不履行会员义务的,经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和理事会审定后,其会员资格终止。
本规定经会长办公会议审议,理事会审定后,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入会申请表》
2.《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入会初审表》
3.《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退会申请表》
4.《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退会初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