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委员会与联席会议
公会举办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揭牌仪式和不动产登记新规专题培训
发布日期:2021-04-12    阅读次数:661

        为促进会员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的学习和理解,进一步掌握与银行业务相关的不动产登记新规,根据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的工作安排以及公会法律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4月9日下午公会举办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的揭牌仪式和不动产登记新规专题培训。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副局长李梦伟、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登记中心主任潘兰平、上海银保监局法规处相关人员出席会议,来自会员单位法律部门和不动产登记业务相关部门约120人参加现场培训,本次培训由公会副秘书长王鑫主持。

        会上,首先由公会秘书长赵海致欢迎辞。赵秘书长表示一直以来,公会与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保持紧密联系,相互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并希望以此活动为契机,公会与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和登记中心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和交流机制。公会将继续发挥平台优势,有效整合服务资源,为上海银行业全面践行人民金融理念,金融服务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好服务新时期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强化“四大功能”,不懈推进高质量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接着举行了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揭牌仪式,分别由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李梦伟副局长和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潘兰平主任为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宁波银行上海分行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揭牌,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沙笑春、宁波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方圆共同揭牌。

        本次不动产登记新规培训特邀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调研员朱宏作为主讲嘉宾,她就《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的特点和重点条文、《民法典》中有关居住权的设立方式、限制与注销,有关抵押权登记的禁止抵押及相关规定、抵押权登记的限制、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等条文进行了深入解读。

        问题答疑环节,答疑嘉宾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调研员朱宏和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法制事务科科长陈永鉴就前期法律专委会收集的各成员行不动产登记业务执行中八个方面的问题,如限制二押等合同约定事项的登记、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居住权登记、新型业务项下的抵押登记等问题进行了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