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团体标准管理工作遵循《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接受公会全体会员单位的申投诉。
一、申投诉处理原则:遵循客观、真实、开放、公平、透明、合法、合理原则。
二、申投诉权限、内容:公会组织制修订和实施团体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包括标准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复审环节;团体标准实施包括标准推广、应用等。
三、申投诉渠道:
电话:68286919;邮箱:chenyt@shbanking.cn。
四、申投诉处理时限:接到实名申投诉后,45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