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业金融知识辅导志愿讲师公约
发布日期:2019-03-05    阅读次数:1099

一、秉持“奉献、专业”的精神,倡导“爱心、诚信”的理念,致力于提高公众金融素养,提升金融消费者风险意识,共创和谐金融环境。

二、自觉遵守本公约,维护志愿讲师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自愿接受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指导,有组织地面向银行业消费者开展各种公益性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

四、积极树立志愿讲师品牌形象,开展“有主题、有方案、有价值”的志愿活动,主动展示活动成果,扩大宣传效应。 

五、严格遵守志愿讲师纪律: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不以义务服务的名义从事有偿活动;

(三)活动期间穿戴整齐,服饰整洁,着志愿讲师马夹;

(四)按活动需求携带志愿讲师宣传物料,统一对外形象;

(五)每年至少参与一次活动,特殊情况提前申请;

(六)接受任务分配并认真完成义务服务;

(七)活动后及时完整填写《服务记录手册》;

(八)每年按时注册,完成讲师资质认定;

(九)其他应遵守的纪律。